询价函

admin 2024-08-31 11:23 2157

一、项目概况  

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产品主要为硬硅钙石绝热材料,建设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为获取项目建设相关许可,需要进行新型硬硅钙石绝热材料项目环保咨询、安全咨询、节能评估等专业服务。  

专业服务地点: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二、项目编号:GFZB-18-2024-57  

三、询价范围及成果要求  

3.1询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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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成果要求:  

成果目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后:  

3.2.1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通过评审会专家评审,并取得西宁市(大通县)生态环境部门下发批复文件;  

3.2.2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通过评审会专家评审,公示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站完成备案;  

3.2.3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西宁市(大通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备案文件;  

3.2.4填写项目相关资料,配合甲方接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现场核查,并取得西宁市(大通县)排污许可证;  

3.2.5编制完成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报告由企业存档备查;  

3.2.6完成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评审,报告由企业存档备查;  

3.2.7编制完成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安全设施的验收,报告由企业存档备查;  

3.2.8编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协助甲方取得西宁市(大通县)应急部门的备案文件;  

3.2.9编制完成节能评估报告,通过西宁市(大通县)节能职能部门组织的项目节能评审,取得审查意见或登记备案。  

3.2.10项目各类咨询服务项目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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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等专业服务清单及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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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专业服务采取按包中标方式,所有报价单位严格按照专业服务明细及要求进行报价,所有专业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成果要求。报价时须写明含税单价,投标报价包含测量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风险及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方式:参与报价单位将报价单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并邮寄加盖公章报价单原件。电子版邮箱报价,请将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将同版电子版文件发至报价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3040093634@qq.com,务必对递交的电子邮件进行加密,否则对文件保密性采购人不负责任。同时将纸质版报价单原件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28公里处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3.报价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项目环保咨询、安全咨询、节能评估等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具备售后专业服务能力和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提供的资料:  

1)回执单;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单。  

五、评选方法  

报价截止时间,实际参与单位三家及以上即满足开启条件,将依据报价单位报价结合报价单位资质、业绩等综合比选,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低价优先成交,根据评定结果最终推荐一家单位为成交人,报价、比选过程不公开,参与报价单位一经递交报价文件即认为熟知并认可本评选方法。  

六、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前。  

2.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28公里处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电话:张陆平0971-2759570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报价均为含税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率为6%。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全部专业服务。  

3.服务地点: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4.按完成的约定成果付款。  

4.4.1《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三项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支付项目首笔专业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4.2《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四项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支付项目第二笔专业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4.3《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铝电解槽内衬材料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等最后两项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专业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5.凡对本次专业服务提出相关询问,请在2024年9月2日下午16时00分前与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设备质量部联系,若因自身核实而造成报价错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联系人:张陆平0971-2759570.  

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